南都訊 記者王殿學 劉佳 實習生王俊偉 昨日,上海市召開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試點部署大會。作為首批試點地區的上海,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相關改革方案備受各界矚目。上海新一輪司法改革部署,規定了詳細的司法人員分類標準,規定85%的司法人員需要投入辦案。專家認為,此舉意在去除法院內部的行政化,以使法院排除干擾,獨立辦案。
  根據中央關於重大改革事項先行試點的要求,上海、廣東等6個省市先行試點,為全面推進司法改革積累經驗。上海市政法委書記、市司法改革試點推進小組組長薑平表示,上海司法改革試點工作就是要根據中央的總體部署,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首次明確法官、檢察官員額比例
  最高法院剛剛公佈的“四五綱要”規定了法院要實施員額制,但尚未有更具體的規定。上海市司法改革方案規定的較為詳細,規定上海將實行法官、檢察官“員額制”,將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分成三類:法官、檢察官;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等司法輔助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三類人員占隊伍總數的比例分別為33%、52%和15%,這樣就有85%的司法人力資源投入辦案。
  上海政法機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司法機關的法官、檢察官人數比例,與實行“員額制”的目標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
  昨天,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對南都記者表示,實行員額制是法院檢察院去除行政化的主要改革措施,之前法院行政人員所占比例較大,太多的人管著法官,影響了審判的中心地位。而這一輪司法改革的重心就是去除行政化,所以行政人員在法院的比重必須下降,使審判之外的其他人員來為審判服務。
  上海改革方案還顯示,法官、檢察官也可以從優秀的律師、法律學者等專業人才中公開選拔或調任。楊偉東表示,這裡有一個辯證的問題,法官首先具有封閉性,需要經過嚴格的訓練,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成為法官的,但法官也是社會的一分子,也具有開放性,從國外的經驗來看,律師、學者都可以成為很好的法官。
  簡易程序中主審法官全權負責
  中國法院一般的審理方式是由合議庭進行討論,然後做出判決。因為是討論後集體決定,所以責任不是特別清楚。
  上海市將推行主審法官、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中,主審法官依法對案件審理全程、全權負責;在合議庭審理案件中,主審法官承擔除應當由合議庭其他成員共同擔責部分之外的所有責任。
  楊偉東表示,在合議庭中,主審法官確實起更大的作用,但主審法官起的作用應該是組織、協調、溝通,並不應該是靠地位壓制其他法官或陪審員。楊偉東說,在英美國家,法官的不同意見會寫在判決書上。但這一點在中國短期內還無法實現,但是合議的內容可以在法院內部進行記錄,以讓審理者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見,而不是只給出一個主流的意見。
  楊偉東稱,這樣也有利於錯案追究時的責任分配。但法官的責任追究需要有具體的機制,除非法官有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受賄等不良行為,一般不宜過多地強調法官的責任。
  優秀法官檢察官可延遲退休
  上海司改方案提出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建立有別於一般公務員的職業保障體系。方案還細化了司法人員有條件延遲領取養老金的規定,比如符合一定的條件,可以延長兩年至五年領取養老金。較早前,中央司改辦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將試點地方可探索延遲優秀法官、檢察官的退休年齡。
  昨天,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認為,上海方案中,法官和檢察官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延遲退休年齡,這與2011年起上海開展的柔性延遲退休探索背景相符合。他認為,類似司法系統人員等較為稀缺的崗位,專業人員本身受教育年限長、就業時間晚,如果和一般公務員一樣正常退休,他們的寶貴經驗就無法繼續發揮作用。
  院長、檢察長必須親自辦案
  上海司改方案還規定,法檢機關的各級領導,都應當擔任主審法官、主任檢察官,親自參加辦案。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分析,院長和檢察長參與的庭審也必須按合議庭的要求進行,並不能因為他們的參與,而讓其他人沒有發言機會。但院長參與辦案還需要有整體的安排。一些中級法院的院長往往曾在高級法院擔任過主要領導,他們審的案子必須保證在上訴期間,上級法院的法官還能獨立地辦案,否則就容易導致一審終審,影響當事人的權利。
  楊偉東稱,此舉還有利於院長和檢察長提升法學水平,如果他們不懂法,實際上也無法辦理案件。
  改革審委會 大幅減少個案指導
  法院的審委會雖然可以集體討論疑難案件,但也飽受干擾法官辦案並導致無法追責的爭議。上海司法方案對審委會進行了改革,要求大幅減少個案指導,強化審委會總結審判經驗、討論決定審判工作重大問題、實施類案指導等方面的職能。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表示,審委會影響力很大,一旦做出決定,法官就必須得執行,合議庭的作用必然會弱化。而審委會的運作機制進行改革,減少個案指導,可以讓法官真正地獨立辦案,使案件審理的責任更加明確。
  專家參與法官檢察官的遴選和懲戒
  上海司法方案提出將組建由各部門和專家組成的法官、檢察官遴選、懲戒委員會。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表示,上海市的規定比最高法院的“四五綱要”要具體一些,但是各部門如何理解也是一個問題,是法院內部的各部門還是法院外部的各部門?很可能還是包括組織人事等部門在內的外部部門。
  楊偉東說,上海市明確規定需要有專家參與,這說明法官的選擇具有開放性,但相關部門和專家的組成比例尚需研究。另外遴選委員會如何做出決定和表決也需要研究。  (原標題:上海司法改革方案公佈 行政人員將減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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